九龍十三鄉,是指位於東九龍一帶的十三條鄉,包括沙埔(今部份東
頭二邨、石鼓壟道遊樂場)、衙前圍(今東頭二邨、東匯邨、
美東邨、摩士公園、餘下圍村即將清拆)、竹園(今黃大仙下邨、
黃大仙上邨、竹園南、北邨、新蒲崗、鳳凰新村等、
只餘下古村及嗇色園)、大磡(今鳳德邨、龍蟠苑)、元嶺(今星河
明居、南蓮園池、宏景花園、帝峰豪苑)、沙地園(采頤花園)、
坪頂(富山邨、瓊山苑、新麗花園、嘉峰台、海港花園)、牛池灣(
今彩虹邨、彩雲邨、威豪花園,只餘下彩虹地鐵站上蓋一帶村屋)、
坪石、牛頭角、茜草灣(今麗港城)、茶果嶺、鯉魚門,其下還有大
大小小數十個小村落,即現時黃大仙及觀塘。早在宋代已有村民開始
定居,多以務農、捕魚、打石為生。
隨着人口增長,土地需求日益增加,1957年政府決定興建徙置區
安置受影響村民,以收回獅子山以南一帶鄉村土地重新發展。
計劃第一步就是清拆竹園鄕,興建黃大仙徙置區(現今黃大仙下邨)
。唯當年政府出價一毫子一平方呎賤價收回私人土地,對受影響農戶
、商戶及廠戶不作賠償,其日後生計更不作任何安排,引起村民強烈
反對。在唇亡齒寒的情況下,東九龍一帶的鄉村和竹園鄉一道組成:
「九龍十三鄉聯合支援竹園村民會」,爭取妥善安置和合理賠償。
唯當年政府不顧民情,派出軍警強行清拆,並將部份村民遞解出境,
更引發中英兩國外交風波。最後在英國國會議員斡旋下,
政府作出讓步,以換地方式收回私人土地,
對受影響農戶除按農作物種類賠償青苗費,
按開荒時間給予每平方呎最高六毫子的開荒費外,
更編配徙置區舖位以轉業維生,
廠戶則編配徙置工廠大廠單位繼續經營等。事件才得以平息。
而這個自發組織亦接納英國國會議員的建議,改名為:「九龍十三鄉
委員會」,並於1964年正式註冊。1986年,
因應當時社會環境變遷,該會易名為「東九龍居民委員會」。